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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讀】<免責條款>
发布日期: 2020-06-12 22:54

客戶有責任於寄貨前了解本公司之服務條約及規定

若客戶使用本公司服務視為同意以下條款、免責條款及一切公司之規則 : 

1.每件90cm以下細貨可免費倉存7天,90cm以上大貨按體積可分別存放2天, 超過加收倉存費$5-$9每天。

2.過期未領取超過30天即代表您放棄該貨品,而擁有權歸本司所有,本司可以任何方法處理該件貨物, 客戶不得異議。

3.如因本公司責任遺失包裹,自簽收日起30日未找回會作出賠償 。

4.賠償每件上限為澳門幣壹佰圓正MOP100,貴重物品請自行衡量。

5.如海關留倉、天災、颱風、火災、過量超過承載力等不可抗力所導致的延遲、扣留、充公、損壞等所有損失均不會獲得賠償。


①客戶嚴禁寄侵權、冒牌或受管制進口的物品如動植物、藥物、 藥性美容產品、 武器、 爆炸易燃品及<禁運清單>內所有物品,否則收件人需承擔一切所帶來之損失及應有的法律責任,本公司對您的貨物所產生的所有責任概不負責且對此具有追究之權利。


②因收件人格式填錯或寄件人寫錯、出差、旅行等所引起的延誤均與本公司無關, 將會如常收取過期倉存費, 用戶不得異議。


③因海關、天雨、颱風、火災、刑事毀壞等不可抗力所引致的延誤、部份或全部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均與本公司無關, 均不會獲得賠償。


④賠償是針對貨物本身的直接價值,不包括由貨物所引伸的任何其他責任及衍生費用。


⑤若貨物是由超過一件的零件或部份組成的而破損一部份索償則只適用於部份賠償,只可賠償直接損壞的部份之價值。


⑥本公司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用途為識別用戶、發送推送通知及核對身份, 資料會保存於國內的服務器中加密處理, 除會員名及電話號碼外, 其餘所有資料所有員工均不能查閱。